114年10-12月 紙本繳費單 , 已於 9月1日 寄出 114年10-12月繳費單 用 E-mail 及Line 方式的會員 本會已於今日 9/2 全部作業完成 旺旺友聯 意外團保 原月繳 200元,自114年9月起 調漲為 月繳 230元( 詳細內容 請看 最近消息) 旺旺友聯 月繳100元及230元意外團保 , 理賠內容 自114年9月1日起有 "變動"(詳細內容請看 最新消息) 自9月1日起 200元意外團保調漲為 230元, 差額 會於 10-12月 繳費單中補收 114年1月1 日起 基本工資 調漲 為 28,590元 50元意外團保第一產物續約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月1日零時止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LINE官方帳號上線! 搜尋「@bligovtw」並加入好友 重要資訊不漏接 100元及200元旺旺友聯意外團保保單續約自113年9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9月1日零時止 自營業者和無一定雇主的工作者,可在本工會加勞保.健保 職災勞工車禍骨折,手術選用自付差額特材,可申請職災醫療給付,詳細內容 請參考官網的 "最新消息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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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稅期間如何查調勞(就、災)保、農(職)保、國保個人繳費證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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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動部勞工保險局  發布日期:2025-04-01
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下稱本局)已將113年度勞(就、災)保、農(職)保、國保個人繳(計)費資料提供給財政部,請被保險人多加利用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,申報系統上會自動顯示該年度「人身保險(非健保)費可扣除總金額」(含勞(就、災)保、農(職)保、國保),不需另行查調;若非網路報稅,可依下列方式查調各項保險費繳費證明。

壹、勞(就、災)保:

一、列舉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被保險人如何取得勞(就、災)保保險費繳(計)費證明?

答:

  1. 網路列印:114年4月1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,被保險人可利用「自然人憑證」、「虛擬勞保憑證」、「行動自然人憑證」、「金融電子憑證」或「行動電話認證(月租型)」登入本局e化服務系統-個人,線上列印113年度勞(就、災)保保險費繳(計)費年度證明。
    • 查詢路徑:本局全球資訊網>線上申辦>e化服務系統(需登入)> 個人申報及查詢>個人>繳款單/繳費證明>繳費證明>勞(就、災)保保險費繳(計)費年度證明
  2. 向投保單位申請: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,應由投保單位於扣、收繳後註明於薪資單(袋)上或掣發收據予被保險人。爰被保險人個人保險費繳費證明或收據係向投保單位索取。
  3. 臨櫃申請:114年4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,可持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(須出示委託書)向本局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保險費繳(計)費證明。

二、投保單位如何取得員工113年度保險費自負額已繳納資料?

答:依投保單位是否為本局網路申辦單位區分,取得方式有下列二種:

  1. 網路申辦單位:114年4月1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,利用已授權之經辦人之「自然人憑證」、「虛擬勞保憑證」、「行動自然人憑證」、「金融電子憑證」登入本局e化服務系統-投保單位,即可下載「被保險人年度已繳保險費自負額資料」,以便開立保險費繳費證明給被保險人報稅使用。
    • 查詢路徑:本局全球資訊網>線上申辦>e化服務系統(需登入)> 投保單位申報及查詢>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>資料查詢作業>被保險人年度已繳保險費自負額資料查詢
    • 如依據查詢路徑查無此作業,請利用單位憑證及授權管理者之自然人憑證,至本局e化服務系統>投保單位: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>指派作業,執行授權指派作業並存檔。
  2. 非網路申辦單位:請先向本局申請「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」,再自行核算開立保險費繳費證明給被保險人。申請「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」應填具「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申請書」(不具格式),寫明單位名稱、保險證號、負責人、承辦人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通訊地址、用途及申請月份,蓋上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章,將該申請書郵寄至「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費組保險年資科」或傳真至02-2395-8551。如有疑義,可電洽本局保費組保險年資科(02-2396-1266轉分機1977)詢問。